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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网随州7月11日讯近期,随县检察院办理首例非法经营刷单案,成功打掉由网络科技公司股东、员工和刷单平台负责人、管理人、员工以及刷单商家等28人组成的灰色产业“毒瘤”。
经查,郑某、陈某系泉州Z网络科技有限公司(以下简称Z公司)的主要负责人和股东,自2019年开始,开始经营刷单软件的开发和销售。郑某雇请销售人员杨某等人,以3.8万元至6.8万元不等的价格销售刷单软件,并答复、处理刷单平台运营中的问题,安排陈某负责刷单软件的高防工作,雇请技术人员林某等人对软件进行后期维护。
经统计,郑某、陈某通过出售90多个刷单平台,累计销售金额1500余万元,非法获利520余万元。2020年初,姚某、徐某、赖某等6人向郑某购买刷单软件后,分别在浙江、江西等地招募客服、刷手等开展刷单业务,通过收取商家支付的服务费,非法获利近500万元。网店商家胡某、周某通过上述刷单平台刷单后,网店销售额获得大幅增加。
2022年2月,公安机关以郑某、陈某、姚某等15人涉嫌非法经营罪向随县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。同年4月,公安机关将郑某等28人涉嫌非法经营、帮信、侵犯公民个人信息、虚假广告罪移送随县检察院审查起诉。
随县检察院认定,姚某、徐某、赖某等6人违反国家规定,在未取得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的情况下,以营利为目的,通过信息网络有偿提供发布虚假信息等服务;郑某、陈某开发刷单软件售卖,明知刷单平台通过信息网络提供有偿发布虚假信息,而为刷单平台全程提供服务,严重扰乱市场秩序,情节特别严重,均构成非法经营罪。
据此,随县检察院根据各犯罪嫌疑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,对仅领取工资的18名务工人员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;对商家2人依法分别作出法定不起诉和相对不起诉;对组建、维护、经营刷单平台的主犯郑某等8人以非法经营罪提起公诉,并提出量刑建议。近日,法院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,判处郑某等8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至三年不等,均适用缓刑,并处10万元至520万元不等的罚金。
为推动企业依法守规经营,强化犯罪预防,更好助力优化营商环境,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,随县检察院向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《检察意见书》,建议对胡某给予行政处罚。随后,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胡某行政罚款5万元,并在网上公示关于虚假广告的违法记录,起到了“办理一案,警示一片”的作用。同时,该院还积极履行检察监督职责,对涉案Z公司制发《检察建议书》,并开展企业合规整改。之后,Z公司通过召开股东会明确企业合规责任人,聘请专职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,定期研判企业法律风险和经营风险,制作员工手册等形式积极落实合规整改。
“刷单作为互联网背景下的新型不正当竞争行为,已经形成了完备的灰色产业链,对净化网络空间乃至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都具有严重的危险性。随县检察院将坚决严厉打击虚假刷单乱象,服务保障市场主体和电商行业健康发展,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力量。”随县检察院检察长王建武表示。(通讯员:王茜梓、彭俊轩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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