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据大象新闻,4月20日,记者从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,为更好地服务缴存职工购房安居,郑州公积金中心4月24日起开始办理存量房“带押过户”贷款业务。住房公积金支持“带押过户”交易共有四类情况:
一是存量房交易时,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,买方使用商业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购房。
二是存量房交易时,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,买方一次性付款购房。
三是存量房交易时,卖方公积金贷款未结清,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。
四是存量房交易时,卖方商业银行贷款未结清,买方使用公积金贷款购房。
需要注意的是,卖方交易房屋贷款为住房公积金贷款(含组合贷款)的,还款状态应正常,不存在逾期、诉讼等情况;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买方应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。
来源: 同花顺7x24快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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